企业改制纠纷处理规定

企业,民事纠纷,合作制,改造,分立,债务 企业改制纠纷处理规定 首先,在案件受理上,下列案件只要符合《民事诉讼法》第108条规定的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1)企业公司制改造中发生的民事纠纷;(2)企业股份合作制改造中发生的民事纠纷;(3)企业分立中发生的民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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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4年07月01日  所属分类: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