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梦特娇”遭遇法国“梦特娇

日前,生产“梦特娇”服饰的法国博内特里塞文奥勒有限公司,以乱用“梦特娇”注册商标,并抄袭自己的外包装设计为由,将广州梦娇公子贸易有限公司、广州梦娇公子服装有限公司、北京三利商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告上法庭,并索赔50万元。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已正式受理

日前,生产“梦特娇”服饰的法国博内特里塞文奥勒有限公司,以乱用“梦特娇”注册商标,并抄袭自己的外包装设计为由,将广州梦娇公子贸易有限公司、广州梦娇公子服装有限公司、北京三利商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告上法庭,并索赔50万元。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已正式受理了此案。

  原告法国博内特里塞文奥勒有限公司诉称,其已经在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注册了“MONTAGUT”、“梦特娇”文字商标和花图形商标,核准类别为第25类商品(服装、鞋帽、头饰等)。标有上述商标的商品在中国大陆各地销售,享有较高的商誉。

  被告广州梦娇公子贸易有限公司和广州梦娇公子服装有限公司,作为所谓的“梦特娇(香港)发展有限公司”的中国总代理、总经销商,在广州、北京等地大量销售所谓“梦特娇”服装,并在服装上突出使用了“梦特娇”文字及与原告花图形商标相近似的图形商标。北京三利商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销售了上述商品。

  因此,原告认为上述三被告的行为侵犯了自己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且被告广州梦娇公子贸易有限公司、梦娇公子服装有限公司的商品,仿冒了原告商品的特有包装、装潢以及标签,构成了不正当竞争。为此原告请求法院判令三被告停止侵权,由梦娇公子贸易有限公司和梦娇公子服装有限公司连带赔偿经济损失50万元。中国知识产权报 曾旭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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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4年07月01日  所属分类:案例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