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创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文单位:浙江省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 号:温政办(2008)68号 发布日期:2008-5-14 执行日期:2008-5-14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温州市创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实施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八年

发文单位:浙江省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  号:温政办(2008)68号

发布日期:2008-5-14

执行日期:2008-5-14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温州市创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实施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八年五月十四日

  温州市创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实施意见

  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创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提高核心竞争实力,建设创新型城市,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的指导意见》(国知发管字(2004)12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创业富民、创新强市”战略,积极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以创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为目标,以提高全社会知识产权创造、管理、运用和保护能力为核心,以加强政府知识产权管理职能和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为导向,优化制度资源、发挥市场作用、促进诚信竞争、增强核心竞争力、提升对外开放形象,营造良好的创业创新环境,为温州科技和经济社会发展注入不竭的动力。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构建完善、高效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和协调机制;积极引导、鼓励开展技术创新和发明创造,着力培育自主知识产权,加快知识产权产业化进程;提高知识产权保护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建立和完善执法协作机制,营造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环境,促进我市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近两年的具体目标。

  1.知识产权的数量和质量得到大幅提高。全市专利申请量增速高于GDP增速,发明专利、职务专利占专利申请总量的比例明显增加。注册商标新增1万件,中国驰名商标数量新增10件以上。以计算机软件为主的各种作品著作权的申请登记量有较大幅度增长。

  2.知识产权对经济增长的贡献显著增强。大力推进专利技术产业化,培植20项以上有较好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的专利技术产业化项目。深化企业知识产权(专利)示范工作,新增40家以上对全市产业发展、产业结构调整,以及专利创造、利用、保护和管理有影响力的市级以上知识产权(专利)示范企业。

  3.知识产权的管理和保护体系得到进一步加强。健全市、县两级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体系,每年安排知识产权发展专项经费;80%以上规模企业建立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和制度,并落实专(兼)职人员和相应工作经费;健全知识产权保护协作机制,深化对县(市、区)的专利行政执法委托试点工作,并在知识产权(专利)管理部门建立公安联络室;专利、商标执法案件年结案率达95%以上。

  4.知识产权的信息支撑和服务体系得到进一步完善。建立知识产权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完善重点行业专利预警机制。加强中介服务机构建设,提高中介机构国际化服务水平,积极培育专利代理、评估、咨询、诉讼等专利服务产业。引导成立温州市知识产权促进会。

  5.知识产权的人才队伍建设得到加强。将知识产权教育培训列入各级人才培训计划,知识产权知识普及培训不低于5000人次/年;建立企业专利工作者制度,年培养企业专利专业人才300人/年以上。

  三、工作重点

  (一)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体系。

  1.健全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制度。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建立健全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事务的协调管理体系,不断提升知识产权综合管理能力。

  2.加强全市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建设。强化职能,充实力量,加强市级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和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加快推进县级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建设,要求建立专门工作机构,落实专职人员和工作经费;设立公安部门驻知识产权(专利)管理部门工作联络室。

  3.加强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建设。完善重点行业、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包括各种科技创新平台)的知识产权管理网络;大力推进规模以上企业建立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健全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培养专门管理人才,落实相应工作经费,加快提高企业运用知识产权的能力和水平。

  (二)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社会化服务体系。

  1.逐步建立完善以专利为主的知识产权公共信息服务平台。要把公共信息服务平台作为创新型城市的基础设施来建设,逐步建立自主知识产权实施、转化和信息共享网络,为知识产权的实施、转化、预警提供信息服务平台,提高知识产权工作水平。

  2.加强中介机构的规范和引导。加强中介机构的规范管理,引导中介机构拓展服务范围,深化服务内容,提高整体服务水平,尽快适应国际化进程。鼓励引进国内外中介服务的知名机构,大力发展代理、评估、交易、咨询、诉讼等知识产权服务产业。

  3.引导成立温州市知识产权促进会。积极发挥协会自律组织作用和在政府与企业间的沟通桥梁作用,发挥协会在对外宣传和处理涉外纠纷中的特殊作用。

  (三)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1.推动知识产权保护向纵深发展。继续把知识产权保护作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中之重,依法严厉打击扰乱市场秩序的重复性、群体性侵权行为,重点加强对重点企业自主知识产权和国外知名企业知识产权的保护,并把知识产权保护纳入我市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2.加强知识产权的联合执法。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加强与公安、法院的业务联系,做好行政和司法保护的衔接,做到重大案情及时通报、刑事案件及时移送;市科技局(市知识产权局)要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完善委托执法的试点工作,进一步加大专利行政执法力度;各级公安机关要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刑事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人民法院要进一步提高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的审理效率和质量;温州海关要加大查验力度,严防侵权货物出入境;经贸及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各类展交会、贸洽会等集中商贸活动和各类市场中知识产权保护的监督和检查。通过理顺关系,加强协作,增强政府各部门知识产权保护的合力,要加强执法部门之间,市、县(市、区)之间的沟通与合作,定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不断提高跨地区、跨部门保护知识产权的效能。

  3.切实增强涉外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完善涉外知识产权统筹协调工作机制,做好涉外企业知识产权状况调查和分析,逐步建立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防范工作体系。探索建立知识产权海外维权援助机制,在人才、信息、资金等方面对我市企业的知识产权海外维权行动予以援助。

  4.营造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深化和完善重点特色行业的专利预警机制试点,探索建立行政执法、行业自律、企业维权三位一体的知识产权保护自律和预警机制。充分发挥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对知识产权保护的监督作用,每年在新闻媒体上发布知识产权保护状况白皮书;进一步发挥市知识产权投诉中心作用,提高行政执法的效率。

  (四)营造自主知识产权形成和转化环境。

  1.加强知识产权政策法制环境建设。积极研究、制定和完善在科技、经贸、教育等领域鼓励发明创造、保护自主知识产权的规范性文件,将知识产权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整体战略框架,加强宏观指导,强化知识产权在科技创新、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导向作用,促进知识产权与经济、科技、文化、社会发展紧密结合。

  2.建立考核评价和奖励激励机制。将知识产权申请量、拥有量和实施效益作为对相关单位科技进步、经营管理水平考核和名牌产品、知名商标认定评价依据; 科技、经济、人事等相关部门在重大项目立项、验收,创新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项目)认定,职称评聘等管理工作中,增加知识产权评价指标;继续开展重大发明奖的评选,认真落实对发明人的奖励。

  3.建立自主知识产权形成激励制度。进一步优化专利资助激励政策,积极鼓励申请国内外专利,重点向技术含量高的发明专利、涉外专利以及单位职务发明倾斜,优化专利结构;培育扶持一批驰名(著名)商标和名牌产品,引导企业进行品牌经营;鼓励以计算机软件为主的各类作品著作权登记,加快版权事业发展。

  4.积极开展试点示范工作,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能力。组织有条件的企业、园区及县(市、区),申报国家级、省级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企业、园区、县。继续推进市、县两级企业知识产权(专利)示范工作。大力推进企业制定和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促进专利战略、标准战略、品牌战略和人才战略有机结合,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市场核心竞争力。继政府工作部门实现软件正版化后,积极开展企业使用软件正版化试点工作。加强项目管理的知识产权政策引导,鼓励、引导和支持重大、关键技术项目的知识产权申请和保护,努力提升全市知识产权创造能力。

  5.搭建市场转化交易平台,促进专利技术转化和产业化。制定出台专利技术产业化资助政策,大力推进专利技术转化和实施。探索建立多种形式的知识产权市场转化机制。探索建立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融资机制,逐步建立以政府科技经费资助为引导、以金融信贷为支撑、以企业投入为主体的多元化专利技术实施投资体系。

  (五)加强知识产权宣传培训和人才队伍建设。

  1.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扩大宣传覆盖面。抓好“3.15世界消费者权益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和“普法宣传周”等重要活动,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和科普载体,开展知识产权宣传教育活动。推进知识产权宣传进机关、企业、学校、社区、科研院所,全面增强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众的知识产权意识和保护能力,在全社会营造尊重知识、鼓励创新、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氛围。

  2.创新培训方式,提高培训层面。坚持普及教育和专业教育相结合,学校教育和在职教育相结合,有计划、分步骤地组织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领导和管理人员参加不同层面的知识产权培训、论坛、讲座,将知识产权列入领导干部培训、公务员考试、青少年创新大赛、工程技术人员再教育的重要内容,提高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和运用能力。本地高校、党校、行政学院等,要积极启动知识产权管理人才和各类应用型人才的培训、教育工程,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3.拓展对外合作交流,提升涉外知识产权工作水平。积极参与长三角地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协作网的工作。有计划地组织相关人员到知识产权管理先进的国家和地区进行考察、学习、培训,拓宽涉外知识产权工作视野,提升涉外知识产权工作水平。

  四、保障措施

  2008年3月至11月组织实施,11月底力争实现创建工作全部达标,并报请国家知识产权局对我市创建工作进行验收。2009年2月至2009年12月,以通过达标考核为契机,继续巩固创建成果,建立知识产权工作长效机制。

  (一)切实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

  温州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由市长担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为副组长,市各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科技局(市知识产权局)。领导小组将加强对创建工作的领导,定期检查创建工作情况,解决创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县(市、区)、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都要相应建立以“一把手”为组长的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做到机构、人员、经费“三到位”,并制定相应的示范创建推进方案。全市规模以上企业要积极参与创建工作,努力争创各级知识产权试点或示范单位,提高知识产权运用、管理和保护水平。

  (二)加大对创建工作的经费支持。

  市、县两级政府每年要安排知识产权发展专项经费,并保持逐年增长。知识产权发展专项经费主要用于专利资助、专利实施、知识产权保护、表彰奖励、知识产权宣传培训、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培育驰名(著名)商标、鼓励以计算机软件为主的新型版权产业发展等。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要安排相应的知识产权专项经费,用于知识产权的申请、维持、保护、发明人奖励、宣传培训以及转化实施等。

  (三)建立创建工作目标考核体系。

  将知识产权经费投入、知识产权的数量和质量、知识产权实施的数量和效益、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人才培养以及其他创建工作进行量化,设定指标,建立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体系,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年度绩效考核依据。要建立创建工作动态报告制度,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创建工作动态报告、半年小结和年终总结。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定期通报创建工作动态,每年对在创建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的单位与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附件:温州市创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目标任务分解表

目标
分类 目标
序号 目标内容 牵头单位 协办单位 知识
产权
创造
环境
建设 1 认真贯彻国家和地方知识产权政策法规,完善在科技、经贸、教育等领域与知识产权相关的政策措施。 市科技局
(市知识产权局) 市法制办
市工商局
市经贸委
市外经贸局
市信息办
市教育局
市质监局
市文化广电
新闻出版局
市发改委
温州海关 2 加强市知识产权局机构建设,设立市公安局驻市知识产权局工作联络室。 市科技局
(市知识产权局) 市公安局
市人事局
市财政局 3 安排知识产权发展专项经费,主要用于自主知识产权培育等。 市财政局 市科技局
(市知识产权局)
市工商局
市经贸委
市外经贸局
市质监局
市信息办
市文化广电
新闻出版局 4 深化试点示范工作,新增市级以上知识产权(专利)示范企业40家以上,引导鼓励重点企业开展制定和实施知识产权(专利)战略。 市科技局
(市知识产权局) 市经贸委 5 完善重点行业、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的知识产权管理网络,推动80%以上规模企业建有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制度,落实管理人员及经费。 市科技局
(市知识产权局) 市经贸委
市工商局
市教育局
市信息办
市文化广电
新闻出版局 6 在推进机关软件使用正版化的基础上,在20 家以上企业中开展软件使用正版化试点工作。 市文化广电
新闻出版局 市经贸委
市科技局
(市知识产权局) 知识
产权
创造
实施能力
建设
知识
产权
创造
实施
能力
建设 7 全市专利申请量增速高于GDP增速,发明专利、职务专利占申请总量比例明显增加。 市科技局
(市知识产权局) 市科技局
(市知识产权局) 8 全市商标注册量两年内新增1万件,中国驰名商标新增10件以上。 市工商局 市工商局 9 以计算机软件为主的各类作品著作权申请登记量大幅增长。 市信息办 市文化广电
新闻出版局 10 促进专利技术产业化,培植20项以上有较好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的的专利技术产业化项目。 市科技局
(市知识产权局) 市科技局
(市知识产权局) 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 11 加强知识产权执法队伍建设,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协作和案件移送。进一步完善专利行政执法委托试点工作。 市科技局
(市知识产权局) 市经贸委
市公安局
市工商局
市质监局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市 法 院
市文化广电
新闻出版局 12 以食品、药品、音像制品、知名商标、驰名商标、名牌产品知识产权保护为重点,相关部门每年联合开展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2次以上。 市经贸委 市工商局
市质监局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市公安局
市文化广电
新闻出版局
市科技局
(市知识产权局) 13 在行业协会中探索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自律机制。 市经贸委 市工商局
市科技局
(市知识产权局) 知识
产权
服务
体系
建设 14 引导成立温州市知识产权促进会 市科技局
(市知识产权局) 市工商局
市文化广电
新闻出版局
市司法局
市 法 院
市质监局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市经贸委
市教育局
市外经贸局
市信息办 15 开通温州市知识产权信息网,逐步建设知识产权(专利)公共信息服务平台。 市科技局
(市知识产权局) 市工商局
市质监局
市文化广电
新闻出版局
市信息办 

知识
产权
服务
体系
建设 16 积极培育代理、评估、咨询、保护、交易等知识产权服务产业,探索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融资机制。 市科技局
(市知识产权局) 市经贸委
市工商局
市信息办
市文化广电
新闻出版局 17 进一步深化完善剃须刀、打火机、拉链、汽摩配、锁具等优势特色行业的专利预警和应急机制建设。 市科技局
(市知识产权局) 市经贸委
市外经贸局 知识
产权
宣传

培训 18 加强知识产权宣传力度,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知识产权宣传活动,做好“3·15世界消费者权益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等重大活动宣传,营造良好的创建舆论氛围。 市科技局
(市知识产权局) 市委宣传部
市经贸委
市信息办
市工商局
市教育局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市质监局
市文化广电
新闻出版局
市科协 19 加强知识产权培训工作,将知识产权培训列入相关部门工作计划,针对领导干部、企业管理者和知识产权工作者开展专门培训,年普及知识培训5000人次以上。建立企业专利工作者制度,年培训企业专利工作者300人以上。 市科技局
(市知识产权局) 市经贸委
市工商局
市人事局
市教育局
市司法局
市信息办
市文化广电
新闻出版局 20 建立专利管理专业工程技术人员中、初级任职资格评价制度。 市人事局 市科技局
(市知识产权局) 21 推动在高校中开设知识产权专业(课程),建立知识产权培训基地。 市科技局
(市知识产权局) 市教育局
市人事局 22 在青少年中开展知识产权普及教育和科技创新活动,培养青少年的创新思维和知识产权意识。 市教育局 市委宣传部
市科技局
(市知识产权局)
市科协 浙江省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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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4年07月01日  所属分类:法律法规